发展和改革局

 

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应提交下列资料

   
1
、立项申请报告书;
2
、提供有资格的设计院、所或咨询机构编写的项目建议书或预可研报告。
3
、环保批准文件;
4
、土地、林业有关审批文件;
5
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及符合地方或部门的有效规划的证明文件;
6
、资源开发规划审批;
7
、审批部门认为须补充的其他材料